8月14日,发生在郑州市郑东新区北龙湖的水上撞击事件迎来正式的警情通报,太打脸了。
撞击事件发生在8月4日,受伤女子报警是在8月9日,当天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出具《不予调查处理告知书》。
8月12日,郑东新区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网传信息有不实之处”。
(资料图)
8月14日,郑东新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具体内容如下。
调查内容分三部分:1.案件调查情况 2.前期接处警情况 3.网络炒作情况
瓜这不就来了,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首先,网络自媒体成了“背锅侠”,警情通报中着重提到网传的“两次撞击”,言下之意,事件发酵都是自媒体推波助澜。
事实上,小编在网上相关文章中没有看到所谓的两次撞击,受伤女子表述的也不是两次撞击。
第一次没有撞上,警情通报中时间间隔是2分钟,第二次撞击发生,摩托艇驾驶员事后承认是“闹着玩”,坐实主观故意。
而警情通报巧妙的将第一次可能发生的撞击解读为“溅湿衣衫”。
摩托艇驾驶员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有个疑问,摩托艇驾驶员的行为到底是如何定性的?
是寻衅滋事,是故意伤害,还是交通肇事?
紧随其后的前期接处警说明用了大量文字叙述受伤女子和摩托艇驾驶员报案前的协商处理经过。
转移公众注意力?双方怎么协商的和公安机关是否立案有毛线关系?!
最搞笑的来了,第三部分是网络炒作情况,郑东新区分局声称部分网络账号伪造视频,已通报网信部门处置。
这次水上撞击事件该不该立案,警情通报已经给出答案,本来就应该立案,扯什么网络情况通报。
说白了,没有网络舆论,这事就稀里糊涂过去了。
此前,有网络猜测摩托艇驾驶员有背景,当地警方此次警情通报也特别贴心的告知公众那就是个司机。
至于公众信与不信,重要吗?
出现这样的情况,郑州市公安局郑东新区分局难道不该向公众道歉吗?纵观通报全文,只字未提,廉耻哪儿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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